分家析产
近年来,随着岛城各个旧城改造项目的推进,因拆迁引发的分家析产纠纷日益增多。如父母的房产拆迁,兄弟姐妹怎么分割拆迁利益;因老房与养老挂钩,养老协议与分家协议如何体现在拆迁利益分配中等问题层出不穷。我们的家事纠纷团队所隶属的山东诚功律师事务所是青岛市各区拆迁改造项目的顾问之一,熟悉各区拆迁政策以及各法院对于此类案件的审理思路,为您提供专属于您自己的纠纷解决方案。
分家析产一般分三步走:
一、确认共有人范围
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收入交归家庭,共同购置财产的家庭成员,即为家庭财产的共有人。
二、确认财产范围
将家庭成员共有的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家庭成员个人所有的财产区分开来。
三、共有财产分割
分割原则是有协议按协议;无协议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度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公平分割。
实践中的难点Q&A
问:如何确定家庭财产的共有人?
答:首先要判断当事人是否具有家庭成员关系,具有家庭成员关系是家庭共有的前提。实践中,还需要参考家庭成员之间是否具有共同投资、经营、建设的行为,以此来确定家庭财产共有人。
问:如何确定家庭共有财产的财产范围?
答:财产范围一直是实践中的难题,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规定哪些是家庭共有财产,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哪些又是个人所有的财产。实践中,确定家庭共有财产大多会考虑以下几点:1. 家庭成员之间是否具有共同生活关系;2. 是否具有家庭财产共有份额的协议或者约定。3. 是否有一定的法律事实,例如:共同劳动、经营、共同接受赠与等。
问:确定共有财产和共有人后,如何分割共有财产并没有一定的标准?
答:有协议按照协议,没有协议则以平分为原则,考虑贡献大小,贡献大分得的份额多一些,贡献小则份额少一些,法官最终也会根据“定纷止争、物尽其用”的原则,合理分割。
分家析产具体案例分析
案例1:关键词——宅基地、遗嘱、继承
客户自述:父亲有一处登记在他个人名下的宅基地,从小我们全家都居住在这里,后房子年久失修,遂我们将房子推倒重建,家里每个人有钱的出钱,有力的出力,新房子很快就建造出来了。多年后,我父亲去世并留下遗嘱,由我大哥一个人独自继承该处房产,我是不是就要被赶出去了?
律师解答:根据您的讲述,宅基地不能继承,但其上的房屋是可以继承的。您父亲是可以就他个人的合法财产订立遗嘱处分的,但该处房屋并不完全是您父亲的个人财产,是对这个房产有贡献的家庭成员的共有财产,此时您应当提起分家析产之诉,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
东标律师提示您:遗嘱是只能处分自己的财产,不能处分他人的财产,所以在涉及遗嘱继承中,记得要区分哪些是个人财产,哪些是家庭共有财产。此外,法律明确规定,如诉争房屋属于各继承人共同共有,他们之间为此发生的诉讼,可按析产案件处理,并参照财产来源、管理使用及实际需要等情况,进行具体分割。
案例2:宅基地、被安置人、回迁房
客户自述:我丈母娘名下有一处宅基地,我们婚后一起住了很多年,后来村里征地拆迁,我做为被安置人有40平米的拆迁补偿面积,我们全家分得两处回迁房,都登记在丈母娘名下。没多久我和我爱人由于家庭矛盾离婚,我妻子说这两处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是丈母娘的个人财产,不可以要求分割,是这样的吗?
律师解答:在这种情况下,你一定要尽力搜集相关证据,尤其是银行转账凭证,不然你很难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东标律师提示您:拆迁时分家析产最重要的一点是看拆迁补偿协议是如何规定的,即是否属于被安置人,是否具有相应的拆迁利益。
案例3:宅基地、户口、回迁房
客户自述:我老公婚前有一处宅基地,后来我嫁过来户口也就落在这处宅基地上,没有扩建,逢年过节村里分点柴米油盐都有我的份,后来村里赶上了征地拆迁,是按照宅基地测算面积1:1拆迁的,分得与宅基地测算面积相等的一处回迁房。后由于我老公出轨,我提出离婚,我能否要求分割这套房产。
律师解答:根据您的描述,该处宅基地使用权及其上房屋是您老公的婚前财产。您现在能否主张该宅基地的拆迁权益,情况比较复杂,如果您能够证明对于该处宅基地上房屋具有出资、翻建、扩建、修缮的行为,律师是可以从这方面入手相应的给您争取权益,实践中法官也会考虑到公平原则适当的照顾弱势一方,合理分割的。
东标律师提示您:这类回迁房如不属于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建议婚后在该房产上加名,或通过协议方式明确各自对房产的权益。
案例4:小作坊、品牌、劳务出资
客户自述:我有一个亲弟弟,我母亲出钱建立了一个小作坊,登记在她自己名下,无论是开拓市场,进货,检验都是由我负责,品牌越做越大,在当地也小有名气。后来我弟弟越来越过分,在家里也不帮忙,赚的钱基本上都被他花了,我想着要分割这个小作坊,但是母亲说这个作坊是她的,我没权利分割,那是不是我这么多年就白忙乎了?
律师解答:根据您的描述,您对于该作坊是否有份额确实存在争议,法官会确认家庭共有权人范围,一般判断的标准即是否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享收益。其中出资的形式不限于实物出资,也包括其他形式的出资,例如劳务出资、知识产权出资等。由于该作坊登记在母亲名下,双方也没有签过任何共有的协议,想证明该作坊属于家庭共有财产在实践中是有难度的,建议尝试收集您对于该作坊贡献的证据,包括实质参与管理,营销,以家庭名义对外经营等,这对您之后的诉讼是非常有利的。
东标律师提示您:最好能在公司或者合伙中明确自己所占份额,或者签署有关于份额及贡献的协议,否则到了离婚的时候,由于证据缺失,被认定为劳务关系的话,多年的辛苦就白白付诸东流了。
分家析产协议中应该注意的事项提示
1、分家析产协议是什么?
分家析产协议属于当事人自愿处分自己财产的行为,一般是父母将自己的财产分给子女。分家析产协议只要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没有处分他人财产、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或禁止性规定的,自全体协议人签字时起生效。
2、协议需要去公证吗?
公证不是分家析产协议“生效”的必要条件,只是公证后可以使协议的效力更强,经过公证后的协议,将来有纠纷到法院时,法院一般会直接采纳为证据
3、分家析产协议中涉及不动产怎么办?
如果分家析产协议中涉及到的家产属于不动产,如房产,还应经过产权过户、变更登记后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如果在分家协议生效后不及时做过户登记,虽然协议生效,但产权不变,原财产所有人(一般是家里的父母)将来反悔不愿再分的,房产等可能仍然归父母所有,分家协议中确定分到的人有可能拿不到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