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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三季度珠海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3722元 CPI低于全国和全省平均水平

发布时间:2019-10-26 19:32:57

10月25日,国家统计局珠海调查队发布数据显示,2019年前三季度,珠海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9586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722元。居民消费价格与上年同期相比上涨1.7%,八大类商品和服务价格“六升两降”,CPI低于全国和全省平均水平。

2019年前三季度,珠海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名义增速位居全省前列,比全省、全国平均水平分别高1.7和1.6个百分点。其中,珠海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1479元,同比名义增长10.2%,比上年同期高1个百分点;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4%,比上年同期高1.7个百分点。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304元,同比名义增长11.2%,比上年同期高0.2个百分点;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9.3%,比上年同期高0.8个百分点。

前三季度,珠海居民消费价格与上年同期相比上涨1.7%。其中,消费品价格上涨3.3%,服务价格下降1.0%。从消费类别来看,与上年同期比,食品烟酒价格涨6.6%,医疗保健价格涨2.7%,教育文化和娱乐价格涨1.1%,衣着价格涨1.2%,居住价格涨0.6%,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涨0.3%。

交通和通信价格下降明显。前三季度,珠海交通和通信价格同比下降6.9%,是八大类商品及服务中下降幅度最大的一类。其中交通、通信价格分别下降9.4%和1.9%。服务项目价格下降,但上涨面较大。前三季度,珠海服务价格累计下降1.0%。服务项目价格回落主要影响因素是市内公共交通费价格下降88.2%、飞机票价格下降20.9%。

总体看来,前三季度,珠海CPI低于全国和全省平均水平。珠海居民消费价格上涨幅度分别较全国及全省低0.8和1.1个百分点。在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中,按CPI涨幅由高到低排序,珠海位居第20位。与珠三角9市相比,珠海位居末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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